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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8-13 16:30:59 信息来源:市卫生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海州区、连云区卫健委,各社会事业局,委各直属医院:

现将《连云港市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连云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8月13日



连云港市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医疗联合体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政发〔2020〕13号)及《关于进一步健全机制推动城市医疗资源向县级医院和城乡基层下沉的通知》(国卫医政发〔2024〕19号)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为重点,不断完善医联体组织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根据地缘关系、人口分布、群众就医需求、医疗卫生资源分布等因素,以网格化布局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和专科联盟为载体,进一步推动医疗资源下沉。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统筹规划。落实政府办医责任,以城区综合医疗服务能力较强的市属三级公立医院为龙头,根据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兼顾既往形成的合作关系以及医疗机构间的双向选择,形成网格化布局管理,为网格内患者提供健康管理和疾病诊疗等一体化、连续性医疗卫生服务。鼓励医联体间建立相互配合、有序竞争、科学发展的机制,保障患者就医自主选择权利。

(二)资源整合,创新管理。充分整合城市公立医院、基层医疗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资源,创新慢病等服务与管理模式。推进医联体成员单位信息互联互通,形成全科与专科联动、签约医生与团队协同、医防有机融合的服务工作机制,由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全科医师和医院专科医师组成团队,做实做细对患者的健康管理。

(三)上下联动,急慢分治。充分发挥牵头医院技术与管理优势,加强业务管理、人才培养、技术帮扶,鼓励人才柔性流动,推进区域内医疗质量同质化管理。牵头医院应当逐步减少常见病、多发病、病情稳定的慢性病患者比例,主动将急性病恢复期患者、术后恢复期患者及危重症稳定期患者及时转诊至下级医疗机构继续治疗和康复,为患者提供疾病诊疗—康复—长期护理等连续性服务。

三、主要目标任务

(一)统一规划医联体网格化布局。由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立东方医院牵头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机构组建城市紧密型医联体(见附件)。鼓励市妇幼保健院、市第四人民医院与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儿科、妇产科、精神科、传染病等短缺医疗资源的专科联盟。

(二)加强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到2025年底牵头医院与所属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的70%科室结对进行专科共建,签订共建协议,明确共建目标,完善工作措施,通过“一对一”精准帮扶,开展临床带教、业务指导、教学查房、科研和项目协助等业务,促进基层综合能力提升。

(三)建立双向转诊标准和程序。到2025年底牵头医院要将至少1/6的门诊号源和1/6的住院床位向所属医联体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团队或基层医疗机构下沉。牵头医院对所属医联体内上转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到2026年底牵头医院向基层医疗机构下转病人例数及基层医疗机构向牵头医院上转病人例数每年稳步增长至少5%。

(四)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牵头医院指导、帮助基层单位逐步完善一级诊疗科目、扩大诊疗范围,落实专科建设激励措施,支持、鼓励专科医生定期在基层坐诊,原则上每周不少于1次,每次不少于半天。2025年起,每年牵头医院帮助基层医疗机构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至少2项,为每个共建专科培养至少1名专科技术骨干。基层医务人员每年派往牵头医院学习不少于2人。

(五)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牵头医院负责对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检验技术和质量控制方面的培训,加强检查检验的质量控制,承接基层医疗机构不能做的临床检验项目。争取2025年底实现医联体内医疗机构间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建立统一的检查检验结果共享平台,设立激励机制,实现检查检验结果互认。

(六)促进上下级医疗机构用药衔接。探索在医联体内建立统一的药品采购目录和供应保障机制,鼓励牵头医院充分发挥在基本药物、国家医保谈判药品优先配备使用方面的引领作用,推进建立医联体内统一的药品管理平台,形成用药目录衔接、处方自由流动等机制。牵头医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药师对基层医疗机构用药指导和帮扶作用。到2026年底,基本实现医联体内药品供应和药学服务同质化。

(七)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牵头医院打造远程医疗协作网,建设远程会诊、远程影像和心电等诊断、远程培训等中心,为基层医疗机构提高诊疗水平提供有力支持,切实增强优质医疗服务可及性。到2026年底,打造基层专家工作室120个、基层联合病房25个、基层特色科室40个。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主体责任。根据区域内医疗卫生资源结构与布局,有序推进城市紧密型医联体建设,落实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加大公立医院投入政策,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紧密型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的产权归属保持不变,继续按照原渠道拨付财政补助经费。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紧密型医联体牵头医院要成立专门的医联体工作办公室,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综合协调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加强医联体建设效果评估和工作调度,按时保质完成目标。

(三)完善激励机制。牵头医院动态掌握医师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工作开展情况,保证派出人员各项福利待遇不变。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工作实绩对专家及参与服务人员进行适当绩效奖励。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可以根据合作项目开展情况,通过协议形式约定利益共享办法。

(四)做好宣传工作。加强医疗机构内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对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增强主动性,提高积极性。基层医疗机构将派驻专家的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宣传到辖区居民,便于群众看病就医。各医疗机构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宣传,引导群众建立“首诊在基层、大病去医院,康复回社区”的就医理念。

附件:市属三级医院牵头市区基层医疗机构分布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