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宿迁市盛泰汽车燃气有限公司向我局提交燃气经营许可注销申请。经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决定对宿迁市盛泰汽车燃气有限公司《燃气经营许可证》(编号:苏202013020003G)依法予以注销,原燃气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作废。
特此公告。
宿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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